保康县财政局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管理
发布时间: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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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财政局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管理 为了规范全县财政票据使用安全,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进一步加强财政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管理,近日,保康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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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财政局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管理
为了规范全县财政票据使用安全,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进一步加强财政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管理,近日,保康县财政局财源服务中心组织专班,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政票据开展常态化抽查检查。
拉网核查。该局核查全县所有领取使用财政票据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对电子票据是否按要求每三个月向财政部门上报一次数据;核查电子票据内容是否录入正确,数量与标准、备注栏填写等是否与附件一致。核查财政电子票据UK使用人与开票人是否一致。核查纸质票据是否有专人开票管票,是否执行交旧领新制度,过期财政票据是否及时到财政部门核销,有无继续使用过期财政票据;核查有无票据混用、转让、串用、代开、错开等不规范现象。核查应使用财政票据,是否存在使用白条的现象。
清理结存。该局通过QQ群、OA、打电话通知,上门核查,使用财政票据的163家在职单位,撤销、改制56家单位,在2024年12月底进行全面核销。做到财政票据一次领用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六个月的使用量,对少数部门单位因特殊情况未能核销的单位,要求写出情况说明,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完成清理单位达到90%(还有10%因为单位改制、撤销,经办人死亡等原因无法查找)。
规范使用。该局对全县社会团体84家和保康县民办非企业79家单位的票据使用,组织学习“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发放管理办法”。明确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仅用于会员交纳会费使用,并建议社会团体单位根据其他内容到税务部门(市民之家)开税务发票。
“检查中,检查组列出财政票据检查负面清单,督促各单位及时建立台账并整改;督促各单位相应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到位,推进财政票据进一步规范管理使用取得实效。”保康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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