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入企” 实现监管服务双提升
发布时间:2026-01-20
基本信息:
扫码入企 实现监管服务双提升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在全市率先推行扫码入企数字监管系统,同步整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与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服务+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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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入企” 实现监管服务双提升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在全市率先推行“扫码入企”数字监管系统,同步整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与“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服务+监管”双轮驱动,构建规范、透明、高效的财政服务监管体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支撑。
该局聚焦执法效能提升,推动执法从管理型转向服务型,不断摸索“蒙政通”系统,严格遵照系统事前赋码、事中验码、事后评价三个关键环节,规范执法行为,让执法全程可溯,持续优化执法环境。
在具体操作流程上,该局在事前赋码环节严格落实“无码不检查”原则,执法人员开展入企检查前,需通过系统精准录入检查事由、检查范围、检查时长、执法人员信息等核心要素,经系统审核通过后生成唯一检查二维码,从源头杜绝随意检查、多头检查等扰企行为;事中验码环节要求执法人员到达企业后,主动出示二维码供企业扫码核验,企业可实时确认检查信息的真实性与合规性,确保检查活动严格按照备案计划开展,有效保障企业知情权与监督权;事后评价环节则由企业通过系统对执法人员的服务态度、执法规范性、问题处置效率等进行打分评价,形成检查有规范、过程有监督、结果有反馈的良性互动机制。
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该局推行“一次检查、多项覆盖”,将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违法违规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
该局重点围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及“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展开,代理机构评价涵盖政策执行、内部管理、质疑投诉处理等关键指标,通过调阅档案、数据比对、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体检”。针对设置歧视条款、乱收费、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等四类突出问题,严格按自查、审查、现场检查、核查、处理等步骤推进。执法过程中坚持“寓监管于服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的同时,加强政策辅导和诚信引导,助力市场主体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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